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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下发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①保险“分类监管”全面实施 集团、财险、寿险、再保统一评级 ②数字越大、风险越大 监管评级分六类 :1级-5级,S级 ③监管评级结果为 4级 限机构、限业务、 调整高管 5级定风险处置方案,视情况退出 ④还有“一票否决” 8种情形,下调监管评级 每年度评价,监管总局会复评 1 金融监管总局发文 保险业进入“分类监管”时代 集团、财险、寿险、再保统一评级 1. 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2024年,指明保险业未来十年发展方向和目标的文件下发,即,保险业“新国十条”。 其中,提到要“健全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强化评级结果应用”,详见《 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 今日,金融机构总局正式下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自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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