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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文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基层执纪执法业务巡讲课》丛书中的《基层常见实体问题讲解》 。 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案例: 王某系某大学学生处副处长(管理岗位6级职员)、副教授(专业技术岗位5级),工资按专业技术岗位确定,不与副处长职务挂钩。因违纪违法,被给予撤职处分。 解析: 王某属于事业单位 “双肩挑”人员 。 该类人员是指 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该办法第32条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也就是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肩挑”是例外,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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