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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2610 字 | 阅读需 7 分钟 北宋中叶,冗官、冗兵、冗费等弊端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神宗重用以王安石为代表的革新派,变法图新。新法包括青苗、免役、农田水利、均输、市易,方田均税,保甲和保马等,合称富国强兵八法。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病故,保守派复辟,新法的命运前途未卜。 青苗法 青苗法是新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以常平仓和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以20%的利率借贷给农民和手工业者,试图缓解民间借贷和增加财政收入。熙宁年间,青苗法每年给北宋带来至少300万贯的收入。 青苗法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地方官为炫耀政绩,强行摊派青苗法,而且利率由“二分”擅加到“六分”,几乎等同于民间高利贷的利率。青苗法由“生财”向“敛财”演变。“庆历新政”推动者之一的韩琦也认为:青苗法“与初时抑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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