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包括扶持对象、扶持方式、使用管理、附则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支持内容
包括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涉及新建或新引进科技研发平台、科技创新券使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张江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等。
关键观点2: 支持标准
根据不同的支持内容,制定了具体的支持标准,包括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按实际服务费用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等。
关键观点3: 使用管理
区科委、区商务委负责项目的审核、跟踪、评估等工作,实行产业专项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扶持对象享受本区各类专项资金总和原则上参照研发投入、创新水平和规模增速等作为综合评估依据。
关键观点4: 政策有效期
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文章预览
《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已经 2024年11月20日第7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重点了解: 支持内容 支持标准 新建或新引进科技研发平台 国家、上海市认定最高 200万元,区认定最高50万元 科技创新券使用 实际服务费用 50%以内,最高30万元 首次获得国家、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最高 150万元、100万元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产值 1亿元以下最高30万元,以上最高50万元 通过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最高 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 最高 2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最高 5万元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1配套,最高150万元 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 最高 100万元 引进 “互联网+”企业 最高 10万元 张江专项发展资金项目 1:1配套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按市级要求比例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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