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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级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 (国卫规划发〔2022〕30号) 《“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 (国卫法规发〔2022〕2号)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对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卫生健康信息标准的推广与应用,我中心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以测促改、以测促建、以测促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一)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健康档案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性以及互联互通实际应用效果进行综合测试与评价。 (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对电子病历与医院信息平台相关标准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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