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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区内车位打包售卖给非业主,合同是否必然无效?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11-0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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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案例【2024】660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W公司是济南某小区的开发商,W公司与Z公司签订《车位购买协议》一份,约定Z公司按照每个车位80000元的价格,统一购买小区内产权车位159个,取得自行处分车位的权利,W公司应配合Z公司及Z公司指定的受让人办理一次更名手续。W公司另与E公司签订《车位购买协议》一份,约定E公司按照每个车位80000元的价格,统一购买小区内产权车位218个,取得自行处分车位的权利。后E公司与Z公司签订《车位转让协议》一份,E公司将其从W公司购买的车位中的96个产权车位转让给Z公司。Z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分别向W公司和E公司支付全部车位购买款。因W公司未按协议约定配合Z公司及其指定的受让人办理车位更名手续,Z公司提起诉讼,要求W公司办理车位更名手续。 法院审理 Z公司、E公司与W公司分别签订了《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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