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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出,绿色低碳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双控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下列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基础能力建设: 根据本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重大项目布局、节能降碳目标等因素,建立区域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编制区域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科学分解区域碳排放预算目标;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基层队伍建设,提高核算能力和水平; 完善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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