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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同意解散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且同意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解散方案和清算组名单。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村改支”再现 批复显示,该村镇银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应立即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将金融许可证上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报送清算组成立文件。清算组要按方案清理资产和分配剩余财产,妥善安置人员,确保解散工作平稳进行。 清算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进行审计,自停止经营活动9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提交审计报告。清算组应按规定要求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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