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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发改委《关于十堰城区巡游出租车营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2025年春节假期(1月28日至2月4日)十堰城区出租车实行临时运价, 起步价临时调整为10元,其他基准运价不变,计价器将同步调整, 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即可, 春节假期结束后即恢复日常运价标准。 市民乘坐出租车时,若遇到违规加收费用,可拨打12315价格监督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遇到驾驶员拼客、拒载、绕道等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对于查实确属违规的,十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同时重申 出租车驾驶员“五个严禁”: 严禁春节期间不打表、乱涨价、一口价; 严禁无证或未经注册驾驶员上路营运; 严禁拒载、拼客、故意绕道; 严禁车容车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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