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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化妆品宣称“滋养修护”被举报,为啥商家免罚?这个案例说清了!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 公众号  ·  · 2025-03-0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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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进口润唇膏,商家说能‘滋养修护’,结果备案里根本没这功效!”消费者胡某的一封举报信,让清波市场监管所查办了一起“特殊”案件。商家明明涉嫌虚假宣传,最后却未被处罚?这背后藏着怎样的执法逻辑?对消费者和商家又有哪些启示?一起来看! 2024年底,消费者胡某在美团平台“珍艺百货店”购买了一款进口润唇膏,页面宣称“滋养修护”功效。但经查证,该产品在国家药监局的备案信息中仅有“保湿、舒缓”功能,并未包含“滋养”功效(属于备案编号07类)。胡某认为商家欺诈,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 清波市场监管所核查后,确认商家确实存在“功效宣称与备案不符”问题,但最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法律依据很明确: 1.违法行为轻微:商品上架时间短、销量少,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2.及时改正:商家立即下架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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