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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后,能否另诉?|高杉LEGAL

高杉LEGAL  · 公众号  ·  · 2024-09-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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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问: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后,能否另案起诉? 执行异议之诉与另案起诉:可否选择? 作者|杨富轩(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微信号: zhongcaiyuanxyz ) *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不代表作者任职机构与「高杉 LEGAL 」及主编高杉峻的立场与观点,且不作为针对任何案件或问题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 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提出追加申请,将被执行人的股东、出资人等追加为被执行人。若该申请被驳回,则申请人通常面临两种选择: 1 、自收到驳回裁定之日起 15 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 、跳出执行异议的框架,依据《公司法》等实体法规定另行提起诉讼。 由此,需要探讨的问题是: 申请人是否既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又有权基于实体法规定另案起诉,还是仅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无权另案起诉? 一、执行异议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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