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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了婚外情 且向第三者大额转账 妻子能把钱要回来吗? 案情回顾 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谢某意外发现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向被告肖某进行 多次、频繁且大额的转账, 并进一步发现李某长期与肖某保持恋爱关系。 经统计,仅在2023年,李某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等向肖某的转账支出就高达 40余万元 。鉴于谢某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 夫妻共同财产, 李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夫妻间应相互忠诚的义务,也损害了谢某的财产权益。李某瞒着谢某,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肖某, 这一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因此,谢某有权要求肖某返还上述赠与款项,并赔偿因迟延返还而产生的利息损失。 法院审理 莲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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