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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和本市《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沪府办发〔2023〕13号)、《上海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沪生建办〔2023〕11 号)要求,为持续深化推进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源头减排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VOCs源头减排示范项目征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选目的 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鼓励相关行业、企业执行低VOCs含量、绿色产品评价等推荐性标准,使用和生产VOCs含量低的物料和产品,采用智能化、高效化的物料减量技术,通过征集、实施一批VOCs源头减排示范项目,传递技术信息和工艺经验,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选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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