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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 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含分布式发电主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聚合商等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初期,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或主动放弃补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参与交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 号)要求, 逐步推进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绿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 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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