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描述了跨境电商在中国的发展及其对传统外贸业态的影响。借助数字化交易平台、全球跨境物流和新媒体广告,传统外贸企业开始直接向国际市场输出产品、品牌和标准。中国信保通过创新承保模式,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支持,助力其出海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跨境电商的发展及其对传统外贸业态的影响
文章介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情况,以及其通过取代传统外贸业态的中间环节,使商品直接从中国工厂送到海外消费者手中的趋势。特别提到了2014年被业内称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元年”,当时我国开始高频关注跨境电商业态的发展,逐步搭建并完善制度和政策框架。
关键观点2: 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的差异和特点
文章描述了跨境电商业务与传统外贸存在的明显差异,如to C类业务占比较高,海外自然人买方数量较多,以及对交易双方提供第三方账户等特征。这种差异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关键观点3: 中国信保的创新承保模式
针对跨境电商的特点和需求,中国信保研究设计了“跨境电商+外综服平台”承保模式。该模式通过引入外综服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进行采购,并提供信用保险支持,成为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出海的关键切入点。
关键观点4: 中国信保如何通过大数据和信用保险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中国信保通过与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对接,获取销售数据作为授信基础,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保险支持。这种支持不仅给国内供应商提供了“防火墙”,也为电商企业提供了“试金石”,实现了优胜劣汰。
文章预览
启航 | 好风凭借力 在传统外贸业态下,中国制造远销海外,往往要经历国内贸易商、海外采购商、海外分销商、海外零售商等多个中间环节;而借力跨境电子商务,上述环节大多可以被取代,使商品直接从中国工厂送达海外消费者。2014年前后,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浪潮中,一部分传统外贸企业开始借力“数字化交易平台+全球跨境物流+新型数字媒体广告”,直接向国际市场输出产品、输出品牌、输出标准,并占据更多的产业链价值点,以一种新方式、新姿态登上国际舞台,朝气蓬勃。 2014年1月, 海关总署发布“第12号”公告《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增列9610代码,明确To C类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7月发布“56”号文和“57号”公告,增列1210代码,明确个人和企业在经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即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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