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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采器械 7月5日,福建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内通知, 决定调整部分品类医用耗材产品挂网条件,自8月起正式执行。 一、将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普通医用耗材品类纳入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范围。 二、 属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品类医用耗材产品 (见文末附件,今后根据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情况调整) , 不再要求提供相关产品在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内有福建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记录 ,满足其余申报挂网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新增挂网 。 三、其他品类医用耗材产品新增挂网按原规定执行。 福建省产品挂网条件: 一) 完成相关资料的申报,并且审核通过。 二) 属于共享挂网范围的产品,且 27 位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完整有效。 三) 企业报价不高于全国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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