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罗翔说刑法

离开了对人的尊重,一切罪恶都是有可能的

罗翔说刑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7-10 12:30

文章预览

据《新京报》报道,罐车卸完煤制油,未清洗储存罐就直接装上食用油继续运输。对此,央视网评论说:“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安全事故,形同投毒。”如果此事属实,那么法律应该如何应对呢?国家对食品安全历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刑法》第144条规定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