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近日,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办法》,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单身居民作为单身户家庭独立申请;每个申请家庭只能享受(包括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一套保障性住房。 哈市和非哈市户籍均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根据《办法》,由市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准入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具体工作。市公安、人社、民政、营商环境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相关工作。 据哈市住建局介绍,具有哈市9区户口和非哈市9区户口的居民均可申请购房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