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定作合同纠纷的案例,涉及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风电叶片山地工装运输车生产合同》后的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双方均主张对方违约,法院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合同概述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风电叶片山地工装运输车生产合同》,涉及车辆定作、交付和付款等内容。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定金的性质(订金或定金)、合同解除的理由及责任分配。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对两个焦点进行了审理:认定甲公司支付的50万元为定金,其中超过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甲公司未提交催交车辆证据,拒绝提取车辆属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关键观点4: 法律说明
解释了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区别,以及定金的担保性质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关键观点5: 法条链接
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定金、订金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文章预览
鲁法案例【2024】573 (图源网络 侵删) 定作合同纠纷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定作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但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主张对方违约,违约责任该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 甲公司为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货物运输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经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风电叶片山地工装运输车生产合同》,合同主要内容:1.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定作)风电叶片山地工装运输车3台,总价248万;2.交货地点:乙公司;3. 交货时间:甲公司支付合同总价定金后75天;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交纳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合同的定金,余款在验收合格后提车前一次性付清(预付订金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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