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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要鼓励更要督导

内蒙古消费者协会  · 公众号  ·  · 2025-03-07 13:06
    

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鼓励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保障消费者权益,并计划动态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150万家以上。实施无理由退货政策有利于促进消费体验和市场活力,需要政府鼓励和有效督导。同时,建立消费者信用记录制度和商家申诉渠道,防止恶意退货。各地可探索多样化方式推动政策落实,如建立先行垫付制度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

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和实体店完善消费纠纷解决体系,积极参与在线解决机制,并提供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关键观点2: 无理由退货政策的意义。

无理由退货政策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体验和市场活力,促进商家诚信经营和服务质量提升。

关键观点3: 政府鼓励和有效督导的重要性。

政府不仅鼓励商家参与无理由退货,还需建立督导机制,明确退货条件和流程,并加强对参与商家的监督检查。

关键观点4: 消费者诚信同样重要。

政策实施过程中,需防止少数消费者利用无理由退货政策进行恶意退货,建立消费者信用记录制度和商家申诉渠道。

关键观点5: 各地探索多样化方式推动政策落实。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更多有效方式,如建立先行垫付制度等,以推动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政策的落实。


文章预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到将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引导其积极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为消费者提供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到2027年,动态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150万家以上。       消费市场日益繁荣,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政策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商家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的体现。然而,让无理由退货落地生根,既需要政府的积极鼓励,更需要有效的督导。       鼓励实体店实施无理由退货,是提升消费体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无理由退货政策赋予消费者“后悔权”,使其能够更加放心消费。例如,安徽芜湖和江苏等地通过政府鼓励和倡导,吸引了大量实体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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