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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海涛、吴旸、李凯伦、赵鹏翔、孙晶晶 本文共计4200字,阅读需约11分钟 近日,据多家媒体报道,监管部门与部分信托公司通过线上会议的方式传达了多项监管精神,其中包括明确要求 “非标”信托需实施组合投资,并设定了单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单一资产占比不得超过25%的限制。 一、 信托组合投资政策历史沿革 信托“组合投资”的概念并不是突然出现的,早在《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便初见端倪,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托资金可以进行组合运用,组合运用应有明确的运用范围和投资比例。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事先制定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2023年3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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