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公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事项。目的是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征求意见稿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网站上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均提供。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26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
关键观点2: 征求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明确了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征求意见的方式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网站进行公布,并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联系反馈意见。
关键观点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告提供了联系人张艳及相应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方便社会各界提供反馈意见。
文章预览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 节约用水条例 (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5年3月26日。 联 系 人:张 艳 联系电话:0471-5301261 传 真:0471-5301260 电子邮箱:nmsftlfc@163.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2月24日 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查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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