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发改环资规〔2024〕2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9月9日 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加力推进“两新”补贴资金政策落地见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用好“补贴类”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新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