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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微信推荐机制调整了,可能有些朋友会收不到我们的推送,大家别忘了给 审计之家加上星标 ,以免错过更多精彩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统一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的会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食堂的经济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各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简称单位食堂),各中、小学校食堂按教育局制订的办法执行。 三、单位食堂坚持为干部职工服务的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自负盈亏,按实结算。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库存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核算。 六、单位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会计法》的规定独立核算。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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