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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大学生小吴在甲公司兼职,一次招标中,公司安排小吴制作该项目课程教案并进行投标。投标失败后,甲公司向小吴索要15万元作为赔偿,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把小吴告上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件。 小吴是一名体育系在校大学生,2021年6月,他与甲公司签订体育教练协议,从事青少年体适能训练工作,底薪为4000元/月。兼职期间,某学校就其中学部课后服务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其中包含体适能项目,招标截止期限为2021年8月28日17时30分。甲公司安排小吴制作该项目课程教案并进行投标。 投标失败后,甲公司向小吴索要15万元作为赔偿,小吴写下赔偿书后,报警称被人逼迫书写赔偿书。后来,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起诉至姑苏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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