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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解“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强制性国标及配套实践指南,附全文

数据法盟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科技自媒体  · 2025-03-15 00:04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办法,包括服务提供者的合规要点、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的要求、责任主体和场景覆盖,以及实施建议。文章还涉及了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背景梳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服务提供者的合规要点

企业需确认是否属于“服务提供者”,包括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传播平台、应用分发平台等。需遵循《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与算法备案、安全评估衔接。

关键观点2: 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的要求

企业需要在显著位置添加文字、符号、语音等显式标识,并在文件元数据中嵌入生成内容属性、服务提供者编码、内容编号等隐式标识。鼓励采用数字水印技术增强溯源能力。

关键观点3: 责任主体和场景覆盖

责任主体包括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和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适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对话、人脸生成、文生图、视频、虚拟场景、音乐创作等。

关键观点4: 实施建议

企业需建立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包括技术适配、合规审查、数据记录、用户告知等。开发内容生成系统时,需内置显式标识模块,并支持元数据隐式标识写入功能。


文章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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