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关于“印象大红袍”商标侵权纠纷案的二审结果。印象大红袍公司起诉井某公司商标侵权,法院认定井某公司侵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其赔偿印象大红袍公司46万元。案件涉及驰名商标的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印象大红袍”山水实景演出方遭遇商标侵权纠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关键观点2: 案件经过
印象大红袍公司起诉井某公司商标侵权,福建高院二审审结此案。井某公司在啤酒、白酒等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的文字标识,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键观点3: 争议焦点
案件争议焦点包括涉案商标是否达到驰名条件、是否有必要认定驰名商标以及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等。
关键观点4: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井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其赔偿印象大红袍公司46万元。印象大红袍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对公司国有无形资产的保护,同时也是对消费者保护。
关键观点5: 法官释法析理
法官解释了在本案中如何认定驰名商标,并指出井某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故意,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及减弱涉案驰名商标显著性的可能。
文章预览
伴随文旅产业的迅速发展,各类文旅IP应运而生,与此同时,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渐引发关注。这不,“印象大红袍”山水实景演出方就遭遇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二审审结了印象大红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印象大红袍公司)起诉武夷山井某精酿酒业有限公司(下称井某公司)商标侵权案。在该案中,印象大红袍公司的第21962337号“印象大红袍”商标(下称涉案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井某公司在其生产的啤酒、白酒类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的文字标识等行为,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外,法院还认定井某公司实施的被诉行为,主观上具有侵权故意,客观上构成情节严重,据此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井某公司赔偿印象大红袍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6万元。 因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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