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使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从5月1日起,购房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网签备案时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入账金额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15%。之前已签订合同的按原规定执行。该通知旨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购房人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范分期购买商品房
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发布通知,对购房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进行规范,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入账金额不得低于房屋总价款的15%。
关键观点2: 维护交易秩序
该通知旨在维护商品房销售市场的交易秩序,保障购房人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3: 资金安全提示
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提醒购房人,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缴纳的购房款需通过监控账户专用POS机、转账等方式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控账户,以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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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通知》, 对购房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其网签备案时,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入账金额不得低于该套房屋总价款的15%。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防范房产交易风险,切实保障购房人及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柳建规〔2022〕6号)等相关规定:从5月1日起,对于本市市区(不含柳江区)范围内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购房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其网签备案时,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入账金额不得低于该套房屋总价款的15%。不过, 此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完成网签备案的,按原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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