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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解读之一 | 绘就规则同心圆 畅行协同发展路 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公众号  ·  · 2024-08-19 17:0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相关内容,强调了京津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及其关键举措。文章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投资贸易环境、功能疏解、要素流动以及利企便民服务等方面详细阐述了《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意义,指出其将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一流营商环境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应有之义

文章指出,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起点,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是带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关键举措。该环境建设能够破解区域协同发展突出问题,实现规则协同并重转变,为京津冀注入新动力。

关键观点2: 《行动方案》紧扣协同发展总要求

《行动方案》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目标要求,强调规则协同引领发展新阶段,突出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投资贸易环境等重点任务。

关键观点3: 《行动方案》提出多项具体举措

文章详细列举了《行动方案》中的具体举措,包括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协同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强调这些举措为京津冀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提供重要支持。

关键观点4: 《行动方案》关注功能疏解和要素流动

文章指出,《行动方案》抓住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一牛鼻子,推动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联动发展,并通过科技、人才等要素流动激活发展新效能。

关键观点5: 《行动方案》紧贴利企便民新诉求

文章强调,《行动方案》以企业居民新诉求为中心,明确做好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具体措施,加快塑造京津冀优质服务新形象,为协同发展添助力、为企业居民增便利。


文章预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应有之义。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十年的新起点,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全方位、高质量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带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举措。《行动方案》立足破解区域协同发展突出问题,着眼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明确了“市场环境、法治建设、开放贸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等六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是京津冀加快一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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