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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晚间,东方精工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普莱德 与北汽新能源签订了2017年度战略采购合同。北汽新能源拟于2017年内向普莱德采购8万台动力电池,总金额为人民币36.89亿元,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北汽产投持有东方精工6.42%的股份,因北汽新能源与北汽产投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汽新能源是公司关联方,本次合同的签订属于关联交易。 东方精工表示,北汽新能源是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普莱德与北汽新能源签订2017年度采购合同,有利于保障普莱德动力电池系统业务的快速增长,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普莱德的市场竞争优势。本次签订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为36.89亿元,占公司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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