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与思
精研民商,集萃思想! 在时间和精力高度稀缺,但电子垃圾极度泛滥的时代,"法与思"力求只分享最有价值的民商法及人文社科好文!
今天看啥  ›  专栏  ›  法与思

尚云、李志刚:隐名股东是否应当承担出资(补充)责任?| 法与思·公司法系列对谈之二

法与思  · 公众号  ·  · 2024-10-16 19:59
    

文章预览

【对谈人】 尚云 李志刚 (山西师范大学) 【目次】 问题与观点 词源与语境 法律关系的界分 出资责任的权利基础与规范依据 公司债权人的知晓与权利差异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与间接代理 程序价值和程序改造 公司契约理论的适用与边界 变异案例与裁判规则 结论 问题与观点 尚云: 存在委托持股关系时,如果出资不实,由谁承担补足义务?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股东? 比如,公司债权人已经知晓存在实际出资人,并已向其主张权利的情况下,还能否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在公司知情的情况下,应由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股东承担向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 词源与语境 李志刚: 这是个好问题。首先明确: 1.《公司法》中只有“股东”,并不存在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的区分。 搜遍新旧公司法的规定,你可以发现,根本找不到“名义股东”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