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辽宁省财政厅预拨葫芦岛市救灾资金,已累计预拨1.2亿元支持抢险救灾。下一步将聚焦受灾严重地区,做好督促指导、汇报争取资金、资金监管、保险理赔及灾后重建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辽宁省财政厅再次预拨葫芦岛市救灾资金1亿元。
其中建昌县获得5500万元,绥中县获得3500万元,南票区获得1000万元。
关键观点2: 辽宁省财政已累计预拨葫芦岛市1.2亿元。
这些资金将专项用于搜救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受灾人员等抢险救灾急需支出。
关键观点3: 辽宁省财政厅将密切协作,聚焦受灾严重地区。
从“督”、“报”、“管”、“调”、“建”五方面开展工作,如加强对灾情数据的了解,精准使用救灾资金,主动汇报受灾情况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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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新北方” 可以订阅哦! 8月23日 记者了解到 辽宁省财政厅再次预拨 葫芦岛市救灾资金1亿元 其中 建昌县 5500万元 绥中县3500万元 南票区1000万元 加上8月21日预拨2000万元,辽宁省财政已累计预拨葫芦岛市1.2亿元,专项支持受灾地区统筹用于开展搜救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实施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电力、交通、通讯设施抢通抢修,灾情统计、应急监测,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水毁房屋、农田水利和道路修复重建等抢险救灾急需支出。 下一步, 辽宁省财政厅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重点聚焦葫芦岛市等受灾严重地区,紧盯灾害应急期和灾后过渡期,对照辽宁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逐条落实,做好“督”“报”“管”“调”“建”五方面工作: “督” 加强对葫芦岛等受灾地区市县财政部门指导督促,准确了解灾情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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