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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以下简称《农药标准》),及《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三项标准修改单(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修改单”)。 农药工业作为重要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一,其生产和排放废水成分复杂、毒性较强、处理难度大,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行业。目前,杂环类农药工业企业执行《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其余农药工业企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存在行业针对性不强、控制项目不全、基准排水量缺失、间接排放管控要求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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