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因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案件。张老大因提供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病假条,在回公司上班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发生争议,情绪激动并辱骂工作人员,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纪并解除劳动合同。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张老大入职某公司任司机,劳动合同附件中规定员工辱骂上级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张老大签字同意该规定。
关键观点2: 争议起因
张老大因提供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病假条与公司发生争议,后回公司上班时与人力资源部门发生言语冲突并辱骂工作人员。
关键观点3: 公司处理
公司认为张老大严重违纪,要求其接受规章制度培训,但张老大拒绝并继续辱骂,公司遂发出告知函并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4: 法律流程
张老大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委不予支持。后起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关键观点5: 法院判决重点
法院认为,公司基于正当理由正当行使管理权,张老大拒绝培训并辱骂管理人员,应认定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文章预览
Hi~新朋友,记得点蓝字关注我们哟 案例来源 | 劳动法库 2010 年 10 月 1 日,张老大入职北京某公司任司机。 劳动合同附件中规定, 员工使用语言、动作等对上级进行辱骂、威胁或胁迫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张老大在附件上签字,并写道,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协议附件中的内容本人已阅读,同意遵守上述规定。 2021 年 7 月,张老大出勤 5 日后,开始请病假,提交了北京市平谷区中医院的病假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该公司指定的医院是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及以上级别医院,张老大提供的病假条是北京平谷区中医院出具的,不符合规定,要求张老大提供指定医院的病假条及病历本、拍的片子等相关证据。对此张老大不认可,称其不知道公司指定医院的规章制度,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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