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支持范围包括数字内容、演艺、影视、艺术品、文化装备、创意与设计、出版等产业发展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等。申请条件包括项目申报单位需是注册地在临港新片区的文化产业企业或机构,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等。工作流程包括申报时间、申报途径、评审方式、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最后,文章还提供了关于如何选择和申报政府补贴项目的建议以及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支持范围
支持临港新片区范围内数字内容、演艺、影视、艺术品、文化装备、创意与设计、出版等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优质文化企业和机构落户,以及举办品牌度较高的大型活动。
关键观点2: 申请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支持范围,项目申报单位需是注册地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文化产业领域企业或机构,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等。
关键观点3: 工作流程
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9日;申报途径包括线上申报和线下提交材料;评审方式包括预审、初审、复审等环节,管委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资金拨付由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程序落实;监督管理包括项目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
文章预览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 2024 年度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临港新片区范围内数字内容、演艺、影视、艺术品、文化装备、创意与设计、出版等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优质文化企业和机构落户,以及举办品牌度较高的大型活动。 二、申请条件 支持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2024 年度(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2、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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