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安靠智电因违规行为被江苏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事件。文章详细描述了安靠智电的违规行为,包括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以及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安靠智电在年内收到多张罚单、信披考评结果为C、以及财务业绩下滑的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安靠智电存在违规行为
包括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以及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相关法规和规定。
关键观点2: 安靠智电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和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对安靠智电的违规行为采取了相应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
关键观点3: 安靠智电年内收到多张罚单
除了证监局的措施,安靠智电还收到了其他监管部门的罚单。
关键观点4: 安靠智电的信披考评结果为C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评级标准,安靠智电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C,表明其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观点5: 安靠智电的财务业绩下滑
最新财报显示,安靠智电的营业总收入、归母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下滑。同时,第三季度的营收和净利润也呈现环比下降的趋势。
文章预览
2024年11月25日,安靠智电披露了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安靠智电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二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曹山项目)收入安靠智电2/3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前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第四条第一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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