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外卖合同纠纷案。外卖骑手未按订单指定地点送餐,引发顾客不满,顾客将平台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官解释了外卖合同中的主给付义务及骑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后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外卖骑手未按订单指定地点送餐
外卖骑手为了图省事,将餐食放在小区的集中存放处或保安室,而不是按照订单指定的地点送餐,导致顾客需要自行取餐,引发顾客不满。
关键观点2: 顾客将平台诉至法院
顾客郑某因外卖骑手未按约定送餐,联系平台维权未果,遂将平台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000元。
关键观点3: 法院认定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用户协议条款,认定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观点4: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原、被告双方均希望法院进行调解,后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1000元并诚恳道歉。
关键观点5: 法官对案件的解释
法官对外卖合同关系进行解释,强调骑手作为平台的“辅助履行人”应当协助平台履行合同义务,当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平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预览
为图省事 外卖骑手并未将餐食 送至订单指定地点 而是放在小区的集中存放处 或保安室 引发顾客不满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样一起 外卖合同纠纷案 认定外卖平台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双方自愿接受调解 并达成和解协议 郑某在某外卖平台点了数十份外卖 但每次平台指派的骑手 将餐品送到小区后 便电话通知郑某 已将外卖放在小区门口安检台 让其自行下楼取餐 郑某提出反对 并要求送到配送地址 但骑手都未予理会 有时还言语顶撞郑某 郑某联系平台维权未果 遂将平台诉至法院 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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