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 冀人社发〔2024〕2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全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整合优化政策,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落实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稳岗返还等稳岗促就业政策,支持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