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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是以增进中小学生 身心健康为目的的必修课 体育锻炼往往伴随着 幅度较大的动作 存在受伤的风险 如果学生在体育锻炼过程中受伤 责任如何承担呢? 初三生练中考体育项目受伤 法院:中学已尽到相应职责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 小李是就读于某中学的初三学生,一次体育课上, 他在练习一项球类中考体育项目时摔倒受伤。 小李 主张其受伤时 任课教师 正在处理其他同学之间的纠纷,没有对正在练习的他进行指导和保护, 存在缺席行为 ,因此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 中学 认为,小李的受伤属于意外事件。首先,小李是在体育课参与中考项目训练时意外摔倒, 系自身动作原因导致受伤 ,而非学校的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其次,小李受伤的动作发生在一瞬间,即使教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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