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改。新规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旨在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规定通过抓住“三类人”、管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来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调整规章适用范围
新规明确适用范围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人员,与集中用餐单位分别立法,并将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参考适用范围。
关键观点2: 优化工作制度机制
规定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固化为制度文件,企业可以结合已建立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实施,避免重复工作。
关键观点3: 细化监管具体要求
新规完善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定义,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应由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同时,规定了监督抽查考核的方式、内容,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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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修改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抓手。《规定》通过抓住“三类人”、管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规定》共24条,针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适用范围、风险报告、工作机制衔接、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义等方面进行了修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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