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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 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的通告 全文如下 ↓↓↓ 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第58号) 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共1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14批次环孢素软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装量差异。 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1批次抗菌消炎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1批次清瘟解毒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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