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老年人在租房市场遭遇的年龄歧视问题。不少租房中介公司对租客年龄设限,导致老年人被限制合租或独立承租。文章指出,虽然市场应解决问题,但也需要完善相应制度来合理化解租房风险,并强调法律需在保护房东权益和满足老年人租房需求间取得平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老年人在租房市场遭遇年龄歧视。
一些租房中介公司对租客年龄作出限制,导致老年人被限制合租或独立承租。这是租赁市场不欢迎老年人的表现。
关键观点2: 房东对出租给老年人存在顾虑。
房东担心因老年人发生意外或伤亡而产生的风险,如收不回房租、房屋变成“凶宅”等,因此拒绝出租给高龄老人。
关键观点3: 解决老年人租房问题需要市场与制度的双重努力。
市场应适应老龄化规模扩大的趋势,增加针对老年人租房需求的服务。同时,完善相应制度来合理化解租房风险,如建立担保制度、租赁担保公司制度等,以平衡房东和老年人的权益。
关键观点4: 法律需在保护房东权益和满足老年人租房需求间取得平衡。
虽然法律规定禁止歧视老年人,但房屋租赁是基于双方自由意志产生的民事活动,法律不能强迫必须租房给老年人。因此,出现年龄限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法律仍需在保护房东权益和满足老年人租房需求间取得平衡。
文章预览
澎湃特约评论员 柯锦雄 “四十岁以上不能合租,六十岁以上不能独立承租”。据媒体的调查,不少老年人在租房时正遭遇“年龄歧视”,一些租房中介公司对租客的年龄作出限制,不为60岁以上,甚至是40岁以上的租客提供拼租服务,也有中介公司表示65岁以上租客不得作为独立承租人。 对于老年人的限制合租、限制独立承租、限制老人同住,总结下来就一句话,租赁市场不欢迎老年人。所谓“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的老话,还是目前的深度老年龄化社会起着作用。 房东担心的是的“意外”和风险,而老年人遭遇的是歧视和针对。 比如,某市市民朱女士的家里要装修,需要暂时租房给老人住,看上一间公寓房,但出租公寓房的中介公司却说,所有公寓都不租给年纪大的租客。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东以租客同住人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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