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西西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采矿案,涉及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等十二人,涉案铝土矿6009.73吨,价值约135.98万元。案件旨在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充分辩论,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非法采矿案件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铝土矿数量巨大
本案涉及多名被告人,包括李某某、黄某某等十二人,被指控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铝土矿,累计开采量达6009.73吨。
关键观点2: 案件涉及多个环节,包括非法开采、收购、转移、销售
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等人与谢某某等人共谋,将非法开采的矿产品收购、转移、销售给矿产资源公司,整个非法采矿的流程涉及多个环节。
关键观点3: 案件对保护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是为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生态环境。这也表明了对于非法采矿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势。
关键观点4: 庭审中充分保障被告人权益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充分辩论。这一过程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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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案6009.73吨!广西西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采矿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生态环境,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挖铝土矿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为了获利,以种植烟叶项目为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介绍被告人娄某、谢某某、黄某、邓某某等人,到西林县那佐苗族乡平别村的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等户各自承包的耕地,开采铝土矿。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明知韦某某、谢某某、黄某某等人是非法采矿的情况下,出租自家承包的耕地供他人非法开采矿石。 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明知是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与谢某某等人共谋,将非法开采的矿产品收购、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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