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旨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意见内容包括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明确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程序、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抓好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以及强化组织实施等十个部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将所有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列入负面清单,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关键观点2: 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
实施宽进严管,对充分竞争领域放开准入,对关系国家安全等领域依法实施准入管理。
关键观点3: 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
对需要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领域,可依法制定市场禁入措施或采取许可准入管理办法。
关键观点4: 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
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
关键观点5: 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
逐步取消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养老、托育等行业准入标准。
关键观点6: 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等原则,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新业态新领域发展。
关键观点7: 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
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推广成功经验和特别措施。
关键观点8: 抓好市场准入制度落实
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与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确保制度落实。
关键观点9: 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
文章预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2024年8月1日) 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环境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涉及市场准入的,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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