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同洲电子赔偿投资者损失311万元,多名时任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文章还介绍了同洲电子的上市背景、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关系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执业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同洲电子因虚假陈述被起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311万元。
关键观点2: 高管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洲电子多名时任高管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3: 同洲电子的背景和上市情况
同洲电子2006年在深圳中小板上市,IPO募集资金3.28亿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10月1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关键观点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执业中的问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同洲电子的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未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等问题,因此受到监管机构的警示和处罚。
文章预览
>>> 云说 | 云见 | 云集 | 云刊 | 云榜 | 云团 | 资料 | John 信息来源:同洲电子临时公告 发文日期:2025年1月15日 1月14日晚间,深交所上市公司同洲电子(002052.SZ,*ST同洲)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临时公告2025-002),披露了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最新赔偿结果:深圳中院一审判决*ST同洲赔偿投资者损失311万元,多名时任高管承担3%至100%的连带赔偿责任,一同被起诉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 。 *ST同洲发布的临时公告显示: 因公司披露的2014年至2016年报存在虚假陈述,强小梅等42名投资者2024年5月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要求上市公司、公司多名高管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一并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的投资损失。 经开庭审理,2025年1月深圳 中院对涉及罗王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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