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企业生产的相关公告意见。目的是为了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进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器械的需求。公告的征求意见稿及反馈意见表已附在文中,公众可在2024年12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反馈意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的生产事项被进一步明确。
国家药监局起草了相关公告,旨在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进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关键观点2: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12月2日,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ylqxzc@nmpa.gov.cn)提出反馈意见,邮件主题需注明“进口转产反馈意见”。
关键观点3: 附件内容
附件包括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企业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反馈意见表,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
文章预览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企业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进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械需求,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企业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ylqxzc@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口转产反馈意见”。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企业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企业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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