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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安排 (一)建议立项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着重解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以提高标准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产业发展为目的,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急需的食品安全标准。 (二)强化标准立项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营养健康工作的衔接,有效利用标准跟踪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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