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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对基茵美药业(青海)有限公司及其受托生产企业械家(青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基茵美药业(青海)有限公司 机构与人员方面 企业提供的管理者代表任职文件、公司花名册和企业质量手册中的管理者代表为不同人员,上述文件中的管理者代表人员与企业提交给属地监管部门的变更受托生产地址申请材料中的管理者代表人员也不一致,企业管理者代表任职不明确。此外,现场检查发现企业采购控制、生产过程管理、成品检验等方面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综合风险研判,企业管理者代表履职不到位,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并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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