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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与豁免——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界限

知产力  · 公众号  ·  · 2024-05-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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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洞悉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与豁免的界限,在审判实践中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 | 于是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编辑 | 布鲁斯 一、问题引出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时,与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一样,理论上将产生两种不同功能的法律救济产物,即知识产权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1] 如果说以绝对权属性作为基础的知识产权请求权之行权目的,单纯是为去除受损权利上附着的不利负担,使其回复到侵害前之圆满状态的话,那么损害赔偿请求权实现弥补损害的前提,则是必须遵循传统的侵权要件构成,即满足违法加害行为、损害事实确定、彼此间具有因果牵连、侵权人主观过错这四项要件。基于这一认知,理论界甚至是司法实务界,长期存在这样一种经过提炼后的简明判断范式,即认定知识产权侵权时无需考虑行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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