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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关注我。 免责条款:所有“MY聊审计”公布的学习心得或总结,仅基于对特定 项目 的审计思路和经验形成,不代表行业审计指引等技术性文档,仅为个人对案例的理解和总结。如有侵权或错误,还请留言通知,我会及时删除或调整,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本期内容主要来源于中国会计视野论坛-CPA业务探讨chenyiwei版主的回复,更多内容请到视野论坛查询 。 问题:持股平台“空档期”进行分红如何会计处理? 问 视野网友: 举例:A公司员工通过合伙企业平台持有本公司股权,但公司分红制度中规定,员工仅能享有持股期间的股利分配权。B自然人员工在24年5月底退出股权,新的C自然人员工在24年7月底才进来,那么根据公司制度24年6月的损益对应的分红将存在空档期,B、C员工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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